四月四日,國土資源部以國土資發[2006]63號文下達了今年鎢礦和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并對總量控制指標的檢查、監督和落實提出了嚴格的具體要求,對超量生產提出了具體監督手段、管理措施和行政處罰,充分體現了我國嚴格控制鎢礦開采總量的監管工作正逐步走向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并舉的法制化軌道。
2006年全國鎢精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為59060噸(折合65%WO3量)。分省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如下:中國硬質合金商務網*信息,未經許可,嚴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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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區 主采鎢總量控制指標 綜合利用回收鎢指標
江西省 32200 700
湖南省 11220 1500
云南省 3500
廣東省 3200
河南省 2000
廣西壯族自治區 1250
內蒙古自治區 1300
福建省 1100
浙江省 300 50
安徽省 700
青海省 40
項目合計 54810 4250
全國合計 5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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